失信人员不仅会受到查封、冻结财务等惩罚,还有对其子女有一定的影响。
失信人员对子女的影响如下:
1、限制子女出国留学。
2、限制子女考公务员,在报考时会被限制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3、限制子女就读消费高的私立学校。
4、限制子女找工作,在工作要查征信时,发现是失信人员的子女求职会被拒绝。
能考cpa。中注协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均可报考cpa。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父母失信不影响子女贷款,银行征信一般仅考察个人信用,不牵涉父母失信。但父母为失信人员,会影响子女入学、入伍、政审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1、欠债人欠债不还,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3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经判决生效和申请执行之后,被告仍然不履行法律责任的话,法院就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把被告人列入失信的黑名单。
2、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3、(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4、(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5、(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6、(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7、(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8、(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