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况有: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
(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存在的事实婚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或法院办理解除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5)双方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不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一方要求离婚的;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的身份证;
2、结婚证;
3、子女出生证(有则提供,没有则不用);
4、离婚起诉状(建议请律师代写,需要向法院提交一式两份);
5、其他证据材料(如:房产证、债权债务证明、家暴证明、出轨证明、分居证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
1、离婚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涉外婚姻;
3、离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
4、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存在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
6、一方要求离婚的;
7、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