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不出资还可以通过接受赠与,用知识产权入股,继承,购买股票等这些方法成为公司的股东,也就是说出资并非是认定股东资格的唯一条件。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可以通过向公司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也可以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独自出资设立的,所以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由个人享有公司的收益和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大股东代表的是法人股东里所有的股东,可能是多个自然人。其所要承受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法人股东可能有多个自然人或者多个法人股东承担亏损风险。
2、股东要承担出资义务,对其它股东出资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不依法缴纳出资的或者出资不实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有限责公司成立后,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