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负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欠债一方自己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携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个人大一寸照片、三份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夫妻离婚处理夫妻债务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