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所有财产,如汽车、房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1、婚后房屋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无论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一)工资、奖金;
5、(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6、(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7、(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8、(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