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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能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破产清算解除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1-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孤独者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破产清算能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破产清算解除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清算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有: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三、破产财产分配;

四、清算终结;

五、注销登记。

什么是破产清算

1、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2、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3、【法律依据】

4、《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6、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