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为:
1.通过单位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没有单位的通经过参保地社保所办理备案,转外就医人员由本人或者委托人前往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2.备案完成,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报销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院、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者转外就医参保人在异地就诊期间需要再次转院或入院实行直接结算,还需要再次向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此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一般需要提供社保卡,以及在北京医保保障局官网下载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xx地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登记表》 等资料。
1、外地的社保卡在北京当地是无法使用的。社保卡只能在当地使用,凭医疗单据回到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社保规定结算。所以外地的社保卡是北京不能使用,需要用现金或银行卡先结账,等回到当地结算。
2、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
3、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