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转让合同是有效,不过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而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行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即为有效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信守。
期房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转让人是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了预售登记。(2)已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存在瑕疵、无效的情形,转让合同以预售合同为基础,预售合同无效,转让合同当然无效。(3)转让是否取得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或是否已书面通知了开发商,转让人未付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转让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已付清总价款的,转让人只要把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4)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预售转让合同,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可以。
1、期房是可以转让的。预购人需转让预售的商品房的,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
2、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应当先征得开发商的同意方能同受让方签订新的买卖合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应当将房屋再转让的情况通知开发商。并且通过开发商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买受人的变更,或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如果不能办理买受人的变更或者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很快就能取得,买卖双方也可以约定在出卖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多长时间内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4、如果出让方在购房时办了按揭贷款手续,受让方也需要办理按揭贷款,双方应到原贷款银行征询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能办理转按揭,双方可按银行规定直接办理;如不能办理转按揭手续,出让方应当先还清银行按揭贷款,再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怎样处置期房,说明如下:
如果不想购买期房,可以通过转让的方法进行处置,转让方法如下:
1、签订预售合同。
期房转让前,转让人必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才可以转让,所以第一步必须是签订预售合同。
2、书面通知开发商。
转让人未付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转让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总价款的,转让人只要把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
3、转让合同与登记。
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预售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就取得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力。
相关说明: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