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除名机制是可以在公司内部建立的,且有利于打破公司僵局,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股东除名的前提和条件:
1、公司章程中对股东除名事项有明确规定,且该规定不应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序良俗。
2、公司需拥有股东存在违反公司章程“除名”条款行为的充分证据。
对股东除名的具体程序可以通过非诉和诉讼两种途径解决。
1、非诉程序
①召开股东会议。因除名事项事关重大,故开股东会议,对股东除名事项进行表决,该决议应以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被除名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及时将该决议通知被除名股东。
②对被除名股东股份进行清算。因我国公司法不允许股东撤资,故除名股东的股份的处理,或者可以由其他股东协商收购,或者公司可依法定程序减资。股份转让价格可以股权实际转让时公司的净资产值计算。
③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2、诉讼程序
公司可以被除名股东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转让其拥有的全部股份。然后依法院判决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要想开除员工,需要符合上述六个条件里的至少一项,并且单位应该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退工退档等相关手续。
被公司开除用人单位仍应该给付员工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为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在结算工资时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