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简易征收的情形: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执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现在这个简易征收可以不用申请了,比如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税率本身是9%,简易征收可以按3%来计算,但是简易征收后,不能再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征收,是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纳税人适用的简易征收办法,某些行业因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如果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会导致纳税人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简易征收办法。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是不允许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款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常见差额是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旅游;简易征收小规模,建筑清包工,老项目。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
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即全额征税;但对于部分项目允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征税,即差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