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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时间:2022-03-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明珠子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

一、预期违约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二、实际违约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

三、不适当履行

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

四、其它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的处理依据《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买卖中怎么认定欺诈

1、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认定如下:

2、(1)开发商有欺诈的故意。所谓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方明知自己的欺诈行为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的认识,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的主观态度。

3、(2)开发商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一般包括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两种。

4、(3)被欺诈方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的判断。也就是指欺诈的行为与陷入错误判断的结果之间有相当之因果关系。

5、(4)被欺诈人基于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

6、【法律依据】

7、《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8、(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9、(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10、(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一手商品房买卖流程包括哪些

1、购买一手房的流程为:

2、(1)购买一手房需要准备的资料

3、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开发商卖房的基本要求。

4、(2)支付方式的确认

5、在购买之前应向开发商核实支付的方式:全款抑或是分期付款,能否按揭。首付的比例支付。特别注意:如果按揭,每期需要还多少钱最好找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帮忙计算一下,是否如售楼处人员计算的一致。

6、(3)认购书的签订

7、检查核实完以上情况后,并且看完房子无质量问题后,可以签订认购书。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在问清楚房屋建筑的进展情况后,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

8、(4)购房合同的签订

9、在合同中,购房者必须要把全部有疑惑的问题落实清楚,发展商一般把一些承诺印在宣传品上,或售楼人员口头说出,但是实际交付的时候,很可能会出现问题,引起纠纷。开发商会推翻先前的承诺,合同中没有。因此千万不能疏忽大意,任何值得注意的问题都要落实在合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