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罚制,亦称两罚原则,是指对法人犯罪既处罚法人中的自然人,同时也处罚法人。对法人中有责任的自然人的处罚,既可以判处执行自由刑,也可以判决执行其他刑罚。对法人的处罚,一般仅限于财产刑。应该说,对法人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实质上是让他们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3、《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只有6种罪名实行单罚制,只处罚直接责任人而不处罚单位。如:私分国有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妨害清算罪、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强迫职工劳动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乘客殴打司机是犯罪行为。
2、【法律依据】
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数罪并罚的情形: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
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