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工程的范围: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采取后一种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
3、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
不能。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分包工程验收结算时,根据与分包企业确认的结算通知单,首先根据合同协议约定扣减预付账款,其差额确认应付的工程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预付账款—预付分包款—xxx分包单位,
支付已经办理结算的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扣除代扣税款),
贷:银行存款。
专业工程是可以依法分包的。
【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