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适用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1、此属于自由裁量权,不是说符合相关条件就必须判缓刑,是否判由法官在量刑范围内决定。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犯罪情节较轻;
5、(二)有悔罪表现;
6、(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7、(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8、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9、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挪用公款罪是否具备缓刑条件需要看是否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具体是: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刑罚》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缓刑只能适用于用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的犯罪人,被判处三年以下徒刑,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因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适用缓刑,因为其本身未被剥夺人身自由,被判处数罪的,只要总和刑期在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也可以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具体表现为:犯罪后悔恨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进行退赃退赔,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真诚向被害人道歉,在监管期间遵守监管法律法规等。
3、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因为累犯在执行刑罚之后无视受到刑法的痛苦体验而再次犯罪,表明其反人类、反社会性、再犯可能性较大,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行为人再次作案,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较大。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为其本身罪行较重,主观恶性较大,适用缓刑可能对其没有威慑力,其依然可能再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