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同时公租房也是有商铺的,那么公租房商铺怎么租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公租房商铺的租赁条件是什么?
1、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或政府引进特殊人才、收入困难的家庭等;2、准备好商铺申请资料,如学生证、户口薄、工资证明等。符合以上条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租房建设公司在各个已完工的公租房招商现场报名并参加竞谈,有些会采用摇号的方式进行。
租商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租商铺与租房子相同,同样也要核实出租人的身份,在签订合同和交付租金押金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要让其出示产权证和身份证,如果商铺产权人为多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其产权人同时在场。
2、根据自己创业项目的特色来决定商铺位置,如果涉及的是服务行业,那么应选择居民区,如果涉及的是餐饮业,那么应该选择人流量比较多的地方,这样才能保证客流量。
3、租商铺谈价格时,最好先了解下市场行情,了解下市场的租金价格,然后定位下,最后在与房东谈商铺的租金价格,避免被坑。
4、商铺租赁期间,承租人都需要对商铺进行装修,期间不能营业,出租人一般会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这期间的装修租金,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这一项,不能口头约定,但这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还需按合同内约定的承担。
5、租商铺也许要交押金,押金主要是用于抵充承租人未交付的费用的,所以可适当的多交一些押金,以免不够抵充其交付的费用。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公租房的商铺怎么租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租房可以租用的时长如下: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法律规定确定承租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租赁房程序期限最长为20年,在到期之后可以续签集体土地租赁合同,但超过20年是无效的。我国对于集体土地租赁管理制度比较严格,承租人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用于非农建设,而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的,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人承受得起的价格,向一些新旧址的职工出租,包括,大学生以及退休的老人及残疾人进行出租,在出租期间双方具有租赁合同,但租赁人没有公用公租房的所有权。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