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实现收入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因为符合收入条件免征的增值税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小规模的增值税的算法是,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免税产品不交增值税,但是要把购进产品的进项税金予以转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