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物业很重要,物业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业主入住后的居住体验,如果所购买楼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会给业主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此时,很多业主就会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去解决。那么,业主委员会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吗?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业主委员会有权利更换物业吗
《物权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更换物业。物权法第81条、82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更换物业步骤
1、更换物业的理由要有法律依据:在《物业合同》有效期内,物业不能随意更换,要物业公司违反其《物业合同》的内容,有违约的情况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才可以根据《物业法》解除其合同。如果《物业合同》到期了,走居委会程序,不自动续签,另外招标新的物业公司就可以了。
2、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做一个统计表格,每家每户去找业主签字"同意更换物业",与原物业协商解除合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了,就派代表去找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协商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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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有明确规定,业主有权更换物业。
2、《物权法》第81条、82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1、业主委员会成员是该有补助或补贴的,但不享有工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2、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
3、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1、还未交房、延迟交房的情况下,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物业费的缴纳日期应该是从业主实际收到房子之日开始计算的。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房屋延迟交房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重新维修,稍后入住的情况,该时间段的物业费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如果是因为业主自身的原因导致交房之日未到场收房,那么在真正收房之日,这期间拖延的物业费则由业主承担。
2、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超出部分的费用,业主可以拒交。物业与业主之间是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的,双方对于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在费用和服务范围方面有变更,应当提前进行公示,征得业主的同意或者重新签订协议,方可实施新的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未经过公示,未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未与业主重新签订协议,合同的行为,业主可以不支付该部分费用。
3、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不过关,经业主委员会商讨决定,可以与物业交涉,拒交物业费。业主享受到的服务应该要与自己所缴纳的物业费成正比,如果物业公司收了业主的物业费,但是在服务质量方面严重不过关的话,业主应该做好充足的准备和证据,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并和物业交涉。因为这种情况下,业主很难完胜,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提供有利的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