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新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3年,只要在有效期内成绩都是有效的;
2、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可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终止,应重新预约考试;
3、驾驶技能准考证明3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共有10次考试机会。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4、科目一和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限制。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5、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重新预约考试间隔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
考驾照的成绩需要个人登录所在地已注册的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我的主页学员信息中可以查看已考试通过的各科目成绩,需要注意的是领取驾驶证后,该平台不再保留成绩,想翻查记录的可以提前截个图。
考驾照的有效期是3年,考驾照期限是从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明算起。按照规定要求,3年内必须完成剩余的科目,否则已经通过的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作废,仍需要考驾驶证,只能重新报名重考所有科目。学习驾驶证是一个实操证明,因为到了科目二和科目三,学员已经从理论学习转到实操学习,学车的地方是场地和道路。学员要想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就必须要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无证驾驶拘留15天,会在时间上影响到考试;但考试不会影响考试成绩。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