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证扣分不可以超12分。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3、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当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个12分的违章或者累计扣分超过24分,不仅要学习七天重考科目一,还得在通过考试的十天内,再去参加科目三的考试,两个考试通过了才能重新上路。拓展资料:1、如果驾驶证被扣12分(包括12分、12分以上不足24分):将暂扣驾驶证,并重考科目一,待考试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在此期间开车属于无证驾驶。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2、学习内容: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接受罚款。实行驾照扣分新规,一辆车违章三个驾驶本扣不完,就用自己一个驾照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