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总纲和根本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法治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的适用原则是: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以客观事实和国家法律为标准,决不允许另立标准。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管。怎样都依法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发挥司法机关的合法职能,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防止特权现象。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2、《宪法》的根本性质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具有根本性,宪法只规定根本性的问题,具有最高权威性,宪法是母法,其效力高于其他法律,其他法律应当依照宪法规定制定,具有原则性,只规定问题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