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收集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要求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拒绝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关于被打的问题,可以报警处理。
2、【法律依据】
3、《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4、(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5、(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6、(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1、农民工维权是指农民工被用人单位征用,完成应尽的劳动义务,但没有得到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得的劳动报酬而进行的维权。
2、农民工维权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的整个法律体系综合发挥作用。
3、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等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5、(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6、(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劳动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信息;
2、劳动合同期限;
3、工作内容;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