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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离婚关于孩子探视怎么协商处理)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半晴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孩子探视问题规定是什么

离婚关于孩子探视怎么协商处理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探视孩子应该注意什么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探视孩子需要征求孩子本人同意吗

不需要。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在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法院判决探望孩子,抚养方应当予以协助。因此,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探视孩子,这应该是正常的,一般不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