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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能否自行委托评估(征收房屋对被征收人应当给予哪些补偿)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傅香子

被征收人作为具有独立意志的民事主体,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自己的不动产实施评估是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受被征收人委托估价的评估公司依法依规作出的评估报告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因此,被征收人能够自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房屋市场价格。

根据《资产评估法》第三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被征收人能否自行委托评估

征收房屋对被征收人应当给予哪些补偿

征收房屋对被征收人应当给予以下这些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人在补偿中要注意哪些内容

被征收人在补偿中要注意的内容有:

1、注意政府公告,包括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决定等;

2、注意房屋评估,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能拿多少补偿;

3、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要谨慎,应写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房屋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