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1、要求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3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万元。2人户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无非居住类房屋。
4、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法。农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住房。
1、 持有本省农业户口的居民;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三无对象是指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中的人员,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满足以上条件任何时间可申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