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即属于事故车:
1、经过严重撞击,损伤到发动机舱和驾驶舱的车辆。
2、水箱支架有碰撞损伤的车辆,修复或更换过的也算。
3、车身后翼子板撞击损伤超过其二分之一的车辆。
4、全车的纵梁、减震器、ABC柱有被撞击痕迹,经修复、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也算。检查方法看整个底盘脏污程度是否大致相同,如有特别干净的部位,说明换过。大梁也应平直。
5、因撞击造成安全气囊弹出的车辆。
非事故车就是指那些经轻微撞击,只损伤到前后保险杠及其相关附件包括车身外覆盖件的车辆。例如水箱支架、前后保险杠等,一般都是可以拆卸,用螺丝固定在车身上。这类的部件,即使受伤了,将其拆掉换上新的对车也不会有影响。
在绝大情况下,追尾都是后车全责,因为交规明确规定了“行车需要保持足够的距离”。但是有以下几种情况前车也要负一定责任:
1、掉头。
2、压线行驶、加塞。
3、故意制造险情。
4、倒车、溜车或“右侧超车”。
追尾责任划分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前车没有尾灯导致的,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路上停车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后车放了警示标志的,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4、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避免追尾的方法是:在车流中尽量避免正对前车屁股行车,建议与前车错开一定的距离。安全车距的标准:高速上的安全距离要100米,城市高速路的安全距离要80米,普通道路的安全距离要50米,低速行驶及超低速行驶时也要保持10到30米的间距。为了行车安全,一定要注意车距。汽车行驶注意事项:1、开车上路时要记得系好安全带,注意保持行车间距,开车严禁接打电话;2、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3、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