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内一方私自借款,金额较大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金额较小或者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话,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4、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内转移财产的认定:
1、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
2、且大额资金的进出不能做合理解释;
3、该笔大额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的流水相比是明显异常的,即大额资金的进出不是常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出借给对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个人事务的,无关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规定处理。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个人事务的,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对于婚内强奸存有争议,但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事实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性暴力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同样可以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