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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尔琴

二者的区别如下:

再次鉴定是对工伤鉴定前复查的结论不服,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再次鉴定,伤残等级以再次鉴定结论为准。

复查鉴定是工伤鉴定前复查一年后,伤情出现变化申请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法律规定不能申请再次鉴定,其救济方法是:当事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怎么进行工伤鉴定

一般工伤是已认定完毕了,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1、收费不同,工伤鉴定一般300块并且社保可以报销,司法鉴定则千元左右;

2、依据的标准不同;

3、鉴定的机构不同,工伤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属于社保部门在管,司法鉴定则是独立的;

4、法律依据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