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鉴定步骤如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农民工问题,属于政治范畴的或带有政治性质的问题。农民工是指本县(市)境内,户籍地在乡村,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扩展资料: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为57.5%,中部和西部地区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分别为61.2%和56.3%。可以看到,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所占的比例最高,超过了60%。
这主要是由于在中部地区80年之后出生的农村劳动力更愿意选择外出从业所导致的。就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本身而言,来自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比例分别为31.4%、38.2%和30.4%。
从输入地看,分别在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外出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分别占到61.4%、54.7%和49.8%。就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本身而言,在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务工的比例分别为72.3%、12.9%和14.4%。
1、农民工维权是指农民工被用人单位征用,完成应尽的劳动义务,但没有得到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得的劳动报酬而进行的维权。
2、农民工维权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的整个法律体系综合发挥作用。
3、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等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5、(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6、(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农民工工伤事故赔偿条款有: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