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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抵押的合同生效日是什么时候(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莞然酱

1、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

2、而质押合同的生效不是自合同成立时,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

3、【法律依据】

4、《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质押抵押的合同生效日是什么时候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

2、方式不同

3、三担保范围有差别

经验步骤:

1

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2

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3

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第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而质押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第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质押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1、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2、(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4、(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5、(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依据】

7、《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质押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权利凭证还没有交给质权人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