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商品房权属登记须提交:
1、申请书;
2、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建设部统一监制);
4、有效的售房发票;
5、契税完税凭证;
6、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权利人关系证明;
7、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1、地面:地板砖、防滑地砖、木地板、强化地板、地毯。
2、墙面:瓷砖、壁纸、乳胶漆、窗帘。
3、顶面:石膏板、矿棉板、铝扣板、塑料扣板、木龙骨、轻钢龙骨、烤漆龙骨。
4、木制品:细木工板、多层板、集成板、各类贴面板、木方料。
5、油漆:聚酯漆、硝基漆、醇酸漆。
6、水电:铜芯线、开关插座、pp-R管及配件、龙头、角阀。
7、五金:门锁、合页、射钉、铁钉等。
8、还有灯具、橱柜等等。
1. 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限价房申请表;
2. 身份证的复印件;
3. 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户口管理单位另开具户口证明;
4. 婚姻证明;
5. 住房证明;
6. 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申报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申请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分层分户平面图、银行进帐凭证、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预购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或者授权登记文件及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预购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所购房屋是现房的须提交《房地产权证》、预购人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提交经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原件。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