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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卖吗(夫妻共同房子一方不签字能卖吗)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庆彬

夫妻双方在结婚了之后,购买的房子、车子都属于夫妻共同的,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一方能不能够私下买卖?

一、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卖吗

1、一方不能够私自卖掉,因为夫妻双方对这套房子拥有共同享有以及支配、平等处理的权利。只有夫妻双方都同意了之后,才能够将房子进行出售,而且出售的时候,需要双方出面签字才算生效,否则买卖是不成立的。

2、即使有买家愿意出钱,但是在销售的过程中,需要出具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以及两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等等,才能够将交易完成。最后还要办理过户的手续,但是如果一方没有答应或者不知情,到房管局就不能够办理过户的手续,自然就不能够出售。

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夫妻双方都要签字吗

1、如果这套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应该享有同等的处置权,所以一方不能够违背另外一方的意见,擅自主张。如果需要将房产进行抵押,也需要通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能够生效。

2、通过办理房产抵押手续的流程,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这套房子是共同财产,办理的时候也需要得到所有人的同意。如果一方不知情,业务就难以办理成功。

3、办理房产抵押手续,首先需要找评估公司对房子进行评估,要有评估报告。接下来夫妻双方都要到场,提交所有的资料给抵押银行。签署合同之后,通过银行的审核,才能够发放贷款。借款人可以一次性或者分期拿到贷款额度,最后只有等到将贷款还清了之后,才能够拿回房产证。

小编总结:如果这套房子是两个人的,属于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方没有权利私下出售,同样也不能够私自将房产进行抵押,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卖吗?

夫妻共同房子一方不签字能卖吗

1、夫妻共有的房产,在处分该房产时,应征得夫妻双方的同意。因此,夫妻单方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若善意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可以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2、【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3、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

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一方财产;

2、婚后一起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赠与一方:属于一方财产,有约定除外;

4、父母赠与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