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补办流程为:
1、先到国土资源局查档案,再由国土资源局出示证明:某人遗失土地证一本,证号为多少;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发土地证。国土资源局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你们办好土地证。
土地证办理具体流程为:
1、办理土地证的资料需要申请者个人的资料和部分开发商提供的资料。
申请者个人需要准备:购房发票、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书、购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房产证、房产契税证明。
房地产开发商需提供: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分层分户图、办理土地证的图、缴纳维修基金、缴纳契税办理产权证、办理土地证。
2、由土地使用权人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和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乡镇户,可以把材料递交给镇上的相关部门,由他们递交给上级。
1、首先要在报纸上刊登原土地证已经丢的公示,公示期为九十天,这期间没有异议的话可以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窗口办理。土地证丢了后假如查询到了档案,那需在报纸上登丢失声明和补发公告,然后一个月以后就能补发。
2、假如是房子跟地皮一起转让的话,那需要提供合同,房屋照片和原先的土地使用证。假如是房子和土地使用权一起被继承或者赠与的话,需要提供房子的照片、旧的土地证、公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明等。假如是新建的房屋办理土地证,那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2、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在十日内无异议由土地权利人申请所属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人员到实地测量。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5、补发的土地权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