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永久征用怎么补偿?征用土地有哪些特征呢?作为非专业人士来说,可能对此并非很了解。不过别急,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下。
土地永久征用怎么补偿
据相关规定显示,如果农民土地被当地政府征收,需要依照原来的使用用途进行一定补偿。以耕地为例,通一般耕地的补偿款为农田被征收前36个月平均产值的6至10倍,而被征用土地上其他建筑物或者农作物择按照当地标准进行赔偿。
征用土地具有哪些特征
1、征地属于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属权力。
2、需要依法批准;
3、补偿性,必须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给予补偿费,导致劳动力节余的应该给予安置。
4、强制性。
5、归属转移性,征用土地将出现土地使用权转移,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6、征地行为需要向集体公开,接受集体的公开监视。
7、征用土地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2级批准制度。
国务院的批准权具体如下:
1、一般农田。
2、一般农田之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它的用地由本地管理部门审批,由国务院进行备案。当然,在征用土地的审批过程中,需要征用农用地的,首先应该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是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
补偿和安置
征用地的补偿与安置,其中就包含了用地补偿、安置和地上附属物及青苗的补偿等。
当然,对于大多数土地征用新手来说,可能对补偿的相关内容并不是很了解。为此,建议大家在进行土地征用的过程中,应该事先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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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无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1)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2)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通俗的讲,征收就是给你一笔钱,这块地跟你以后没关系了。征用,就是可能要给你一笔钱,暂时借过来用一下,用完再还给你。根据《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包括土地在内的不动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