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纯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条件如下:
1、填写《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2、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原商业贷款合同、原商业贷款还款明细等
3、借款人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借款人拥有稳定的收入以及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5、借款人必须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如下:
1、满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申请人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
3、原商业贷款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并且没有逾期贷款余额;
5、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可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所不同,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及在北京常驻的有居留权的外埠居民、境外、国外公民,申请贷款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