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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类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珺琦子

合同分类管理制度是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而制定的制度,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合同分类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合同管理制度是什么

合同管理制度是: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法律依据】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合同保密管理制度怎么制定

合同保密管理制度的制定内容是:

(一)保密措施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

(二)员工保密责任

员工不得探听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秘密,员工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人披露公司的秘密。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三)罚则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和造成泄密的处以罚款。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行纪合同是怎样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