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只要是实施工作职责所造成的就可以是工伤。如果自己是因为工作的一些职责所在而出现了一些打架斗殴的情形,受伤了应当是属于工伤,如果只是属于两个职工之间的个人矛盾引发的话,这个事不能算作工伤处理的。
2、【法律依据】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下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6、(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7、(4)患职业病的;
8、(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9、(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0、(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厂里同事不给作证的,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赔偿不能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