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的步骤是: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等,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携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个人大一寸照片、三份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其中离婚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1、夫妻如无法协议离婚应当进行起诉离婚,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进行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双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债务新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