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办理,基本当天就可以拿钱。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经常到外地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外出前一定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探亲(出差)申报表》,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1、先自费,后带着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回保险缴纳所在地当面报销,流程较为繁琐。
2、用户需要携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3、此外,用户也可以选择直接在网上备案,直接在就诊医院报销,非常方便。因为家人在农村办的医保,在外地生活并就医的用户可以优先选择网上备案就地报销。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参保地需再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