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登记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注销证明。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农业企业需要根据取得的收入而且这个收入属于应征增值税范围的才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是免税范围,就应当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企业注销要到税务局清缴税务办理税务注销。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业被吊销后不注销的后果有:
1、处罚与罚款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3、股东的连带责任
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5、将涉及无照经营。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