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12分有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逆行、超过限速50%以上等情况。驾驶证在记分周期内累计扣满12分的,需要在15天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学习科目一,然后参加车管所安排的考试,考试及格了清除扣分。拒绝学习和考试的,停用驾照。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和被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高速交警发现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时会检查驾驶证。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三十三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应当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路边停车,查验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合法证件以及交通违法信息。
第三十五条交通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做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立即发还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放行车辆。
《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操作规程》中规定:
第九条交通警察发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所持驾驶证有伪造或者变造嫌疑、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者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将驾驶证作为证据扣押。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