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比如不法侵害人已经停止了继续侵害,或者说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了继续侵害的能力而行为人依然继续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就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一般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
2、法律依据:
3、《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4、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我国《刑法》规定的防卫过当指的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条所称的行为在法理上称为防卫过当”。
2、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失。防卫过当要求行为人客观上有防卫过当的行为,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并且其主观上对结果具有过错。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而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
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
对于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但客观事实能够证明防卫人主观上确实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以下情形属于防卫过当: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