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的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2、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3、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4、双方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有效的离婚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信息等。
第二、登记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三、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四、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第五、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第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
第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的行使,以及另外一方协助的义务。
第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第九、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时间,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诉讼,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