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累计折旧”这个会计科目比较特殊,属于资产类账户,但是与一般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不同,它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可以理解为特殊的资产,简称“特产”。
增加固定资产时,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XX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另外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
借:事业支出,
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如果固定资产原值因某种原因需要调增,首先,将期初固定资产原值调整到估值,具体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XX资产(增加的价值),
贷:资本公积等,
然后调整应计提的折旧(因固定资产原值调整而增加的累计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等,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可以使用平均年限法或者工作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capitalconsumptionallowance)。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