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的计算是在一个销售周期内,因销售产品或者服务所得到的收入的总和。周期一般以月度、季度或者年度计算。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使用价值或劳务,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也实现了产品、劳务的价值,获得一定数量的销售收入,以便补偿生产耗费,保证企业再生产不断进行。
销售(营业)收入的计算:
(一)营业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
(二)视同销售收入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的计算:
会计利润=所有收入项-所有支出项(不包括增值税)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销售收入印花税税率按照购销合同记载的销售收入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印花税。应交印花税=合同金额*0.03%,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增值税销项税额是价外税额。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有开具发票的话,发票后面的税金税额就是销项税额。一般实务中我们收取的货款、服务费都是价税合计的,算是含税,但也要注意看合同签订的是含税还是不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