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日期到期换身份证一般而言最长是三十天左右可以办好,正常情况下都是一个星期就可以取。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派出所临时身份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本人携带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二、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四、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另外,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根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所有派出所都可以办身份证的。
身份证申领过程如下:首先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手续;
然后凭盖有“申办居民身份证”字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户口薄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办理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1、身份证在派出所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负责办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日常工作的规定,办理身份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2、居民身份证,分为实卡身份证和EIDCard(电子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