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收到政府征地补偿金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征地补偿金。
收到政府的专项资金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购买相关资产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累计折旧。
摊销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专项应付款,
贷 :其他收益。
收到发票未付款,到货时应作分录,借:原材料或库存物资,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在实务工作中,为了使所购入物资的金额、品种、数量和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条款相符,避免因验收时发现所购物资存在数量或质量问题而对入账的物资或应付账款金额进行改动,.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一般在所购物资验收入库后,再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确认应付账款.在所购物资已经验收入库,但是发票账单未能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企业应付物资供应单位的债务已经成立,在会计期末,为了反映企业的负债情况,需要将所购物资和相关的应付账款暂估入账,待下月初作相反分录予以冲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