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赔偿损害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主债权的转让,是指存在担保等从债的情况下,不改变主合同的内容,主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移转于第三人享有。
一般情况下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限制有:
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
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
第三、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因此债务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6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