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1、厦门市辖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6个市辖区。
2、厦门市,为福建省下辖副省级行政区,简称鹭,别称鹭岛,计划单列市,是国务院批复的中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3、厦门位于福建省东南端,西接漳州台商投资区,北邻南安,东南与大小金门和大担岛隔海相望,通行闽南语,是闽南地区的主要城市,与漳州、泉州并称厦漳泉,闽南金三角经济区。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