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已发放,且已经还款一个月及以上。
2、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
3、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月还款额的六倍。
4、借款人的信用良好,没有逾期记录。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住房公积金对冲是指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在偿还贷款的时候,可以使用贷款人或者其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月来冲抵每月应还的部分贷款。
2、一般情况下贷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时候,就已经和公积金贷款机构签订了对冲还款的业务。
1、需要由借款人(及配偶)提出申请,借款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在对冲还贷过程中需要留足一个月的还贷金额。
2、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没有出现逾期的情况,包括之前担保公司代偿过的逾期贷款,借款人也已经还清。
3、需要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还有《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到相关机构进行申请和办理。
1、缴纳人离休、退休的;
2、缴纳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缴纳人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4、缴纳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一到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5、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6、出境定居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