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是:
1、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
3、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5、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判决房产的继承,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2、房产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3、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